麗江市民政局關于征集區劃地名專家的公告
為進一步提升麗江市區劃地名管理工作科學化、規范化、法治化水平,組織社會力量參與區劃地名管理,發揮專家決策建議和專業咨詢作用,根據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有關規定,麗江市民政局擬在全市征集區劃地名專家組建“麗江市區劃地名專家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圍
麗江市范圍內,在地名管理、人文歷史、地理民俗、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等領域具有理論研究或工作實踐,特別是參與地名信息資源收集、地名基礎研究、地名文化挖掘與保護等相關地名文化建設工作的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類院校、群團組織、社會組織等在職或退休人員,包括但不限于院校、科研機構專家學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史志編輯者,社會組織區劃地名專家學者,熱心地名文化研究或實踐人士等。
二、申報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工作責任心強,社會公信度高,能夠據實、負責地提出論證意見和建議。
(二)熟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行業標準,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和業務水平。
(三)獲取相應領域專業技術職稱,熱心地名文化研究并從事地名領域相關工作的優先加入。
(四)身體健康,有足夠的精力完成所委托的工作,能保證一定的參與時間。
(五)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違規違紀等不良記錄。
三、專家職責
經征集、遴選入庫的專家,接受麗江市民政局的邀請,參與以下活動:
(一)參與地名管理相關法規制度、重要政策的專家咨詢,為相關政府職能部門提供決策參考。
(二)參與地名命名、更名方案的可行性論證、風險評估,提供專家意見。
(三)參與地名規劃、地名文化遺產保護名錄認定、標準地名圖錄典志編纂出版等評審,提供專家意見。
(四)參與地名管理中長期、全局性和相關課題研究,提供建設性意見建議。
(五)參與優秀地名文化挖掘、傳承與弘揚、保護,地名文化宣傳推廣等活動。
(六)參與其他認為應當組織論證的專項工作,提出咨詢建議與論證意見。
未經麗江市民政局邀請或委托,入庫專家不得以“麗江市區劃地名專家庫”名義開展與地名業務相關的課題研究、參加相關活動,或公開發表與地名業務相關的研究成果。
四、申報方式
采取個人申報和單位推薦兩種方式進行。
五、申報程序
(一)個人申報。
1.申請人填寫《麗江市區劃地名專家個人申報表》(附件1,一式兩份),由本人所在工作單位或行業組織審核(退休人員由原工作單位審核)后,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或行業組織印章。2.申請人將《麗江市區劃地名專家個人申報表》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個人最高學歷、研究成果、職稱證書、獲獎情況等材料復印件上傳或寄送至麗江市民政局區劃地名和慈善事業促進科。
(二)單位推薦。
1.推薦單位征求被推薦人意見獲得同意后,填寫《麗江市區劃地名專家單位推薦表》(附件2,一式兩份),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或行業組織印章。2.推薦單位將《麗江市區劃地名專家單位推薦表》以及被推薦人有效身份證件、個人最高學歷、研究成果、職稱證書、獲獎情況等材料復印件上傳或寄送至麗江市民政局區劃地名和慈善事業促進科。
六、有關說明
(一)本次征集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報名結束后,由麗江市民政局進行資格審查和研究確定,甄選進入麗江市區劃地名專家庫的人員,并通過政務網站、微信公眾號等途徑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三)麗江市區劃地名專家庫不設專項工作經費,不向專家收取費用,不與專家形成勞動關系。
(四)麗江市區劃地名專家庫采取動態管理模式,由市民政局負責選聘、調整。
七、申報時間及地點
申報材料請于2024年9月22日前,發送至電子郵箱496570987@qq.com,也可郵寄至玉龍納西族自治縣黃山街道金龍路14號麗江市民政局區劃地名和慈善事業促進科。聯系電話:0888-5166980 。
附件:
麗江市民政局
2024年9月12日
責編/和潤黃
校對/和曉華
二審/錢 磊
終審/譚元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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